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

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,因审判长(院长)突发疾病

12月30日晚,江歌母亲发文称:刚刚接到城阳区法院通知,因审判长(院长)突发疾病,明日开庭宣判暂时取消。

据此前报道,江秋莲起诉刘暖曦(原名刘鑫)生命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。

>>>>此前报道

2012年4月15日12时许,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,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,审判长最后宣布,双方分歧较大,将择期宣判。

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记者,本次起诉的主要理由为:被告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,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。

刘鑫方律师庭审中称,本次做无责抗辩。

2016年11月3日凌晨,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,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,年仅24岁。有质疑者称,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。凶案发生时,刘鑫在住所内,未对江歌施以援手。

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,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,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

2018年10月15日,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。

2020年3月29日,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,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。

2020年6月5日9时许,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,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。

2020年11月20日,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。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,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。

2021年4月8日,江秋莲收到该案件的法院开庭传票,她表示届时到场参加庭审。

【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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